100.03.11正聲廣播公司舉辦
從數位匯流趨勢看廣播媒體未來發展暨媒體自律座談會
媒體同時接收文字、聲音、影像的數位匯流時代來臨,隨之產生的議題該如何因應?正聲廣播公司特別於100年3月11日舉辦「從數位匯流趨勢看廣播媒體未來發展暨媒體自律」座談會,邀請台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賴祥蔚、銘傳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莊克仁、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學系研究所教授胡幼偉、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谷玲玲等四位學者,一同討論數位傳播時代下媒體自律的重要課題。
主持人:現在廣播媒體要發揮創意來製播廣告跟節目才不會被淘汰,更重要的是加強媒體自律的部分,來善盡媒體應作的社會責任。首先,請莊克仁老師針對廣播節目有關於媒體自律的部分來提出您的看法。
莊克仁:關於這個問題也是主管單位一直雷厲風行的,NCC的角色就像交通警察,如果違規就開罰單,但其他事就沒辦法使得上力,例如鼓勵、獎勵這些產業等等。從台灣的產業界跟主管單位來看,在產業化來講是有點兩極化,也可以稱為雙峰,也就是電台不是極大就是極小。極大就是可能變成一個策略聯盟,而極小可能就是找到一個地區的定位靈活去經營,所謂人少好辦事、人多也好辦事,而中間的部分可能就會慢慢走這兩方面。而所謂的策略聯盟,在法律上並沒有鼓勵電台去作,而是自發性的。就政策面,可能就不會去開放所謂的大功率,所以那些本來的小功率電台,應該在地方社區發揮它的特色,比如說新聞或者是教學。而大部分的業者可能經濟規模沒有預期的那麼大,隨然在要申請社區的小功率電台的時候,講了很多好處,當業者拿到以後可能發現不是他想像的那樣,所以他會要求跟其他人聯盟。
當然現在有一些規範,例如節目的百分比,但是會跟他原來的企畫不同,所以很多電台就變成聯播台。而既然有一個這樣的事實跟需求,何不乾脆就歡迎聯播台的出現?但又會恢復到原來說的,誰來經營這個策略聯盟?一定是大財團才有辦法作一個全功率的發展。而一般的小功率電台資本額才一百萬,如果你有特殊族群需求,又是兩回事了,所以現今電台規模不是極大就是極小。但是就法律上來講,很多都是模糊的,而導致電台申請時先前的承諾跟後來要做的,就不一定是按照原來的想法。而在內容方面,現在是雙向的、包括產製的,你是使用者同時也加入內容的生產,豐富你的內容資料庫。廣播有個好處是,它的two-way communication本質特性,比起報紙電視更強,而在網路發達以後,它的雙向更是達到一個高峰。其實廣播本來就有一個這樣的特質在,所以業者可以比其他的媒體更為精進、更有技巧,所謂的極大極小這種雙峰,包括聽眾也是一樣,不是年紀大的就是年紀輕的,在這兩方面遊走,如果掌握到這個特質的話,就可以運用在電台的經營裡。而現在廣告節目化,也就是因為業者認為只是在節目的內容插入產品,尤其是在賣藥的這一塊,講得更輕鬆一點、更活潑一點,但就會違反原來它在申請廣告的託播詞內容,所以常常會因此被處分而感到冤枉,但是在執法面,明明已經講出不應該講的內容,比方說療效,明明寫的內容就跟講的不一樣,雙方有一些認知上的差距,所以在經營上,有些賣藥的民營電台就要注意這樣的一個規定。
主持人:我們知道胡老師常常在談話性的電視新聞節目出現,請問胡老師就媒體的新聞自律方面您的想法?
胡幼偉:自律是我們常談的問題,其實我們要注意到自律它是經營任何一個行業都要有最基本的一個想法。所謂「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各位可以明顯感覺到我們平常在餐廳吃飯,心裡一定也會預期它該有些規矩,如果每桌客人走後都不收拾,我們也會感覺到不舒服嘛!所以每一行都有其作業的原則跟方式,而最基本就是不能害人!不能因為這個產業賺錢而害到別人,這是一個最基本的想法,就像我們在路上走路,你要遵守交通規則。很多業者談到自律談到NCC會覺得很頭痛,不妨試著思考,我們在走路、開車、騎摩托車、騎自行車一上路就要遇到一大堆交通規則,你會不會因為在家裡想到這些規則就天天不出門?然後你就覺得在台灣不能旅遊了,不能夠生活了?因為你覺得那麼多警察在管你很煩,不會吧?所以其實自律怎麼作?很簡單,因為那些規範都是白紙黑字在那邊,從廣播電視的相關的法律規定,各家媒體的自律規範,新聞評議會給大家多年來的一些建議,還有NCC及新聞局更早以前的一些處罰的案例全部都已經彙整到那個地方,你如果是認真經營這個媒體的產業,公司裡面總要有一些人是做這些把關的工作,我們也許叫編審,這個把關工作就是每一部汽車都要有一個煞車!你不能只有油門沒有煞車,那不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情,這種車誰敢開?
所以這個把關是最消極的,這些規定都在那個地方,你都要遵守一體適用,然後重點是,我常跟業者朋友講,你要從積極面去思考,在你不觸犯這些規定之外,你有沒有一套本事開發出一個正派經營又能賺錢的一個策略,這個才是重點。大多數業者都很煩惱一大堆規範,但是在積極面它又拿不出一套本領,能夠財源廣進又能夠對社會有貢獻,你說能不能財源廣進又能夠對社會有貢獻,為什麼不可能?如果業者說不可能啦,我一定要賣藥,我一定要搞色情暴力我才能財源廣進,我不能正派經營,那我們社會上大多數人難道生活都是很變態的嗎?不是嘛!是很正常嘛!大家都希望好好過日子,希望清醒一點的時候可以多學一點東西嘛!希望家人能夠進步,能夠長進不是嗎?那既然社會基本上是正常的,那媒體為什麼不正常呢?媒體也要正常,幫著大家一起成長進步,那這個產業當然會受到歡迎嘛!當然會有收聽率阿!
主持人:我們再請教一下谷老師,你對於新聞媒體的亂象,我想您在這方面很有研究,是不是提供一下您的高見。
谷玲玲:目前我覺得NCC針對節目廣告化或是廣告節目化,它現在是投了很多精力在這件事情上面,經營者還是有個執照審照的問題,所以你或許可以不認同他們的工作重點,但還是要尊重他們現在的所有精力所在。那就像胡老師講的,過去這些案例其實都在,我覺得不只是編審,因為我看過去很多媒體裡的編審,其實沒有發揮應該有的功能,其實每個媒體都有他的法律顧問,這個法律顧問要發揮比較積極的功能,不是說出事了才去找法律的見解,是事前要先審查內容,而且我覺得內部很多對於內容的審查重點是要從嚴認定,而不是從寬,每次都是對法律去做最寬的解釋,可是政府不是這樣的,所以你要了解NCC它是怎麼運作的,它是怎樣導出他這樣要處罰的結論,這個我覺得要研究一下。還有每個電台對於自己過去被處罰的所有的狀況是甚麼,也要稍微做一點研究,這樣才知道說,政府管的方向是在哪裡,你不認同它是另外一回事,可是你要系統性的處理這件事情,先去把成績做好一點,你現在這些表面成績不好的話,現在是有很嚴重的後果,但是現在表面成績做好,實際上也是不難,你就了解一下它到底是怎麼運作的,它這個決定是怎麼做出來的,你內部只要稍微做一些調整就可以了。
我們國家的法令有些部分也是很嚴,那也是為了保護廣大的消費者跟聽眾,但是有些東西在認定上來講,很多業者就是對那個認定太寬了,覺得都可以,但是政府不是這樣思考的,我覺得有些東西你自己要把持這條線也不是這麼難,當然講到大家這樣異業的合作會不會有影響呢?我覺得台灣人創意無限,稍微把方向調整一下,大家合作還是可以進行,很多東西可以作的方向其實很廣,作媒體的人不要認為政府就是要楷你,因為它對納稅人有責任。可是我們電台來講,對社會也是有責任,而且我覺得跟這個財源也是可以連起來的,這不是兩個相反的事情,不是我們今天談責任就沒有錢可以賺了,台灣的媒體不可能有這麼蓬勃發展,我覺得稍微轉一下就好了,其實節目廣告化這個話題已經談了很多年了,我覺得每個媒體都蠻有經驗了,到底怎樣避免被處罰,因為所有的法令、記點跟處罰的方式及金額都已經非常系統化,所以現在系統化的好處就是也比較好去避免,這是一個消極面,但是其實蠻有用的。
把這部分先處理掉,那你後面其實可以去開發很多的內容,而呈現內容的方式,你可以做更多互動式的,而且可以把你的聽眾都拉進來,早期因為聽眾的知識的來源跟專業人士的來源差距太大,但是現在這個差距是在縮小了,也就是聽眾有很多不同的消息來源,而且他有很多不同的創意是你可能沒想過的,想辦法去跟他們結合,結合聽眾的優點專長,這樣也許去開發一些新的型態,內容也許一樣,但作法稍微做些調整,裡面就可以找到很多新的創意,而電台的法律顧問一定要積極一點,不是出了事情才在寫一些,那這樣就來不及了。前面就把這個問題去處理到一個程度,我覺得對於正派的廣播經營是比較有利的。
主持人:我想請教一下谷老師,我們知道現在有很多電視、廣播媒體都是以水果日報的一些消息作為一個後續的報導,我覺得這也是新聞亂象的一個源頭之一,我們是媒體業者是不是自己應該自律把一些好的訊息傳播給閱聽人,而不是把一些負面的東西給他們,我覺得這樣是不是會讓整個社會感覺上是比較負面的?
谷玲玲:我覺得我們媒體,尤其是正派經營的,我覺得一定要勤快一點,因為去抄其他媒體的內容無非就是太懶惰,自己沒辦法去開發新的題目,每天就是看別人做甚麼就去作,其實我們今天媒體裡有很多內容是錯的,你從錯的內容再去做更錯的內容,其實是沒有意思的。所以我覺得媒體要勤快一點,而且我覺得廣播電台,其實比較沒有像電視台、報社那種壓力,因為他們有怕獨漏的這種壓力,就是說他雖然可以作獨家新聞,但是他怕獨漏,所以他要東抄西抄大家互相抄,廣播電台沒有這種獨漏壓力,因為不需要畫面,而真正大新聞也不可能漏掉,我覺得把精神拿去開發你的獨家不太一樣的東西,不要去抄別的媒體,因為說實在的,現在媒體錯誤其實非常的多,而且他可能只抓到很多現象的一個層面,我覺得廣播電台有這個好處,不要去管電視、報社在做甚麼,如果你作的內容跟報紙電視都一樣,那大家為什麼要聽廣播呢?因為那個有文字他還可以仔細看,有這麼聳動的畫面看得更開心,那我們廣播電台這些都是比較附屬的,都放在網站上,那我今天靠甚麼呢?我覺得今天勤快一點去開發自己的內容,我覺得這個廣播電台他作的空間其實還是蠻大的。
主持人:謝謝谷教授,那我們再請賴老師來談一下,其實我們媒體比較頭痛的是這個節目廣告化、廣告節目化這方面的問題,我們也想改進可是作的好像還不是很好,老師是不是有一些建議可以讓我們更加精進。
賴祥蔚:我先回應一下剛才谷老師提到關於媒體自律的議題,我很贊成谷玲玲老師的看法,媒體其實可以開發更多元的內容,很多閱聽眾很有創意,我們就讓他們多多發揮,但是讓閱聽眾發揮的同時,電台作為一個平台應該要把關,確認沒有問題了才播出,那我們看到很多電視亂象,很多電視名嘴,我覺得「名嘴」這兩個字冠上他們是污辱「名嘴」這兩個字,今天如果他們真的是在某個領域專精,例如歷史,你請他上節目談論歷史這很好,如果他是醫學專家,你請他談醫學也很好,甚至如果只是記者,但是他跑某一個路線跑很久,例如警政新聞跑很久,你請他談警政亂象那很好。但是現在變成你找了政治新聞的記者去談清朝的歷史,然後你找了一個根本沒有醫學背景的人去談醫學,我覺得這個就會出現很多的亂象,所以我覺得媒體在整個品質的管控是很重要的。那從這邊也可以延伸到節目廣告化,我很贊成剛才胡幼偉老師的見解,以美國的例子來看,美國對於很多的言論內容之所以管制,是因為這個言論可能會傷害到別人,那剛剛胡老師特別提到說,明明是一般的食品,你卻宣稱它有療效,那你的閱聽眾聽了以後以為是真的,而去購買使用產品而不去看醫生,我覺得這就傷害了閱聽眾,所以我覺得在管理廣告節目化或節目廣告化,它有沒有可能對聽眾造成傷害,我覺得這是最主要的,那除了這個之外,我倒是建議主管機關可以適度的放寬,比方說我有一次到一個廣播節目談一本書,我提到這本書的出版社及價錢,那個主持人就很緊張說,賴老師不要講價格,一講價格就變成節目廣告化。我就覺得我在節目裡介紹書提到價格,這個會對聽眾造成甚麼傷害呢?其實不會嘛!所以我覺得只要這種不會對聽眾造成傷害,它只要在資訊公開,比方說我這個節目有沒有收廣告商或是業主的金額要公開,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倒是覺得政府可以對這種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適度的放寬。那我們現在看到有很多廣告節目化,就是他明明是廣告卻做得很像節目,例如找很多醫生來討論這個食品多好,我覺得這個情況會讓閱聽眾以為這些來賓真的是持平而論,是憑它們的專業在講話,但是很多時候不是,甚至所謂的醫生教授都是假的,我記得以前有一個廣告很有意思,說找到日本的養蜂達人,看起來很像日本人,後來一查發現是住在嘉義的一個台灣人,我覺得這樣就有嚴重誤導閱聽眾之嫌。所以我認為未來主管機關在這種有可能誤導或傷害閱聽眾的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要加強取締,但是如果是比較一般性的介紹,比方說我今天來上節目之前喝了甚麼咖啡很好喝、多少錢,我覺得這個可以不必管,因為如果聽眾聽到這個節目覺得都是在介紹產品,不喜歡聽的就不聽了,像現在很多購物頻道,喜歡看的就看嘛!像我家裡我都直接跳過購物頻道,因為我不喜歡購物頻道,但是有些人想看我們尊重他,只要內容不會有誤導,我覺得這樣就可以了,那現在我覺得主管機關在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的管制,在對閱聽眾不會有傷害的前提之下可以適度放寬,這是我的看法。
主持人:今天非常謝謝四位教授,各位學者的建議希望有助於政府主管機關還有廣播業者一起來思考,並且從中能夠摸索出一條符合當前廣播產業再造之路,也非常謝謝四位教授來參加今天的座談會。